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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 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的通知
组织机构代码: 日期:2021-12-06 17:20:15  发布人:cxnyj  浏览量:536

   

曹县农业农村局文件

 

曹农字20213号

 

关于做好2021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的通知

 

镇街

为确保2021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及时、准确发放,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度全省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的通知》(鲁农种植字202010号)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的通知》(菏农种植字202016号)文件要求2021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仍以小麦种植面积为依据发放,补贴对象为种粮(小麦)的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现就做好2021年度小麦面积核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组织实施和宣传发动

镇街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详细实施方案,确保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顺利开展。要通过广播、互联网、宣传栏、印发明白纸等形式,对2021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进行广泛宣传,使广大基层干部、种粮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了解、掌握小麦面积核定工作的政策、办法及责任,引导广大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据实申报。同时,公布咨询电话,做好政策解读工作。 

二、小麦种植面积的核定原则和范围

(一)核定原则

2021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遵循原则是:一是准确、及时;二是公平、公正、公开三是(街道)政府(办事处)为第一责任主体、镇包村干部为第一责任人、村主要干部(村支书、村委会主任、村会计)为直接责任人。

(二)核定范围

2021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范围是,2021219日前出苗的全县种粮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折实小麦种植面积(含国营农场、原良种场种植的小麦)。

1.林间种植小麦和林粮间作的,由各镇街根据土地质、植树密度、林木生长时间及对小麦产量的影响,确定小麦是否纳入核定范围和折实比例;涉及违规占用基本农田植树的,原则上不再纳入核定范围。

2.占用军用土地和建设用地等种植小麦的,可不纳入核定范围。

3.违规占用村集体公益用地种植小麦,因纳入核定范围显失公平的,可不纳入核定范围。

三、小麦种植面积的核定办法与统计上报程序

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程序包括:种粮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报告折实面积,村委会初核、汇总上报、公示(由镇街到村公示)、确定,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审核、公示、确定、行文上报,县农业农村部门复核并与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上报等。

(一)自报告。各镇街必须统一印制小麦种植面积自报告单,由各村负责发放,做好发放记录和收集、汇总后,交镇街留存。对于不履行农户自报告程序、没有留存农户自报告单的镇街,全县通报。为确保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报告折实面积这一基础工作准确、有效,镇和村委会要加强政策宣传,切实做到应报尽报,减少漏报现象,未及时全面发动群众造成大面积漏报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和村委会应结合实际,按照不同种植模式分别规定折实比例,指导农民和新型农经营主体据实自报告小麦种植面积,严禁将建设用地、大棚设施用地等没有种植小麦的地块,作为补贴面积申报。种粮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自报告面积负责,规定时限内由于个人原因导致漏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于虚报面积的,经核实后要扣除虚报面积,情节严重的可取消当年补贴资格。种粮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报告小麦折实面积截止日期为2021219日。

(二)村初核。村委会负责对种粮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的小麦种植面积进行核实。内容主要包括:申报人、地块位置、实际种植面积等。对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植小麦面积核实,村委会要核查土地流转合同、流转土地农户和面积一览表等信息,与村级小麦种植面积分户表一并公示,并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流转土地农户和面积一览表上报镇经管站存档备查,严禁同一地块由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重复领取补贴资金的现象发生。核实无误后,由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后报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村委会核实和上报工作于2021225日前完成。

(三)镇审核。(街道)政府(办事处)对各村上报的小麦种植面积进行审核,并进行实地抽查,认真核减非小麦种植面积,严禁虚报漏报,做到应补尽补。审核无误后于202135日前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汇总。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对补贴对象、种植面积、补贴金额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严格落实“两级公示”制度,公示责任主体为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由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到各村公示分户小麦种植面积、补贴金额、监督电话等事项,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会同该村村委会复核。为便于督导检查,根据市里安排,村级公示统一起止时间为2021221-227日。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准确汇总所辖各村确定的小麦种植面积等信息后,在镇驻地公示所辖各村小麦种植面积、补贴金额、监督举报电话等事项,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复核。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负责收集、保存两级公示影像资料,并于公示结束后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查备案。公示无误后,负责将补贴信息录入齐鲁惠民“一本通”系统。

四、健全保障措施,严肃核定工作纪律

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涉及多层次、多环节,是一项政策性极强的工作。各镇街要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今年的工作特点,制定保障措施,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坚决防止工作简单化、形式化,切实保证整个核定工作健康、顺利开展。

(一)高度重视补贴信访工作。要加强补贴信访工作管理,及时处理信访案件,加强沟通,力争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一是设立“专人专线”。指定专人负责信访工作,设立公开电话并确保畅通。二是切实解决问题。要以群众满意为最终目的,合理、合法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三是加强信息公开。按照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种粮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凭有效证件,申请公开所在村小麦种植面积核定明细,所在镇街、村要予以积极配合。

(二)严厉打击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确保补贴资金安全。近年来,个别乡村干部虚报面积、私立户头、村干部代领、截留、挤占、挪用、骗取补贴资金等案件时有发生,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执行“五到户”、“六不准”纪律,严禁截留、挤占、挪用补贴,村集体代领补贴,用补贴抵顶各种欠款等违规违纪行为。要加强与纪委监委、检察等部门的协调,及时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涉及违法犯罪的按照有关程序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加大监督检查及问责力度。镇街要强化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信访问题较多的村县有关部门组成联合督导组,重点检查信访问题较多的乡村市农业农村局也将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进行督导检查。对政策落实不力、敷衍应付的,要进行约谈、批评和通报,严肃问责。

附件:12021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情况表

      22021年度小麦种植面积农民自报告单

 

 

 

曹县农业农村局

2021118

 

曹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1118日印发

 

 

附件1

 

 

 

 

 

 

2021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情况表

编制单位:           镇(街)

 

单位:亩(取整)、户

村名

2020

2021

核定小麦面积(上报文件数)

实际发放补贴小麦面积

应补贴户数

核定小麦面积

较上年增减面积

增加的原因可另附页

  

1

2

3

4

5=4-1

6

××

 

 

 

 

 

 

××

 

 

 

 

 

 

××

 

 

 

 

 

 

 

 

 

 

 

 

 

 

 

 

 

 

 

 

 

 

 

 

 

 

 

  

 

 

 

 

 

 

 

 

附件2:

2021年度小麦种植面积农民自报告

           (街)             行政村              村民小组

户  主  姓  名

 

人口数

 

小麦折实面积(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地 块

位  置

面积

签名(按手印)

自报告

村核实

户主

村核实人

1

 

 

 

 

 

2

 

 

 

 

 

3

 

 

 

 

 

4

 

 

 

 

 

5

 

 

 

 

 

合 计

 

 

 

 

 

自报告时间:2021                 村核实时间:2021      

 

曹县关于做好2021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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