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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曹县2021 年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
组织机构代码: 日期:2021-12-06 16:39:54  发布人:cxnyj  浏览量:419

 

关于曹县2021年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开展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是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 部署。为确保完成我 2021年度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任务, 按照省市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菏泽市安排我 3万亩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任务,推行玉米与大豆等粮豆轮作,增加市场紧缺的大豆供给,加快构建绿色种植制度。试点期限自2021年夏种开始,秋收结束。

、配套政策

(一)对开展试点给予补助

1.补助对象。自愿参加并签订耕地轮作休耕试点协议且 轮作大豆种植规模集中连片50 亩的种植大户和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补助对象(林、果树下套种的除外)。补助依据是当季大豆的实际种植面积,大豆与其他作物间作的要以折实面积为依据(以县局指定的第三方测量公司核实的面积为准)

2.补助标准。中央财政按照每亩 150 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二)实施大豆保险。鼓励参加大豆种植保险,由各级 财政按规定给予对保费进行补贴,帮助农户积极防范各类灾 害,提高风险保障水平。具体政策参照《山东省大豆种植保 险条款》执行。

(三)农机购置补贴。省里将大豆播种、收获机械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鼓励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购买机械,提高大豆生产机械化水平。

三、有关要求

1、根据省市要求:逐级签订试点工作目标责任书和试点协议。各镇街务必通知到辖区内的种粮大户、种粮合作社等经营主体负责人;并组织与有意愿参与夏季大豆轮作种植户签订种植协议。

2、签订种植协议,种植户一定要做好规划,上报面积精准兑现补助资金,以最终核查面积为准。核查时发现故意虚报面积、影响我县任务安排的,一律取消享受政府补贴政策资格。

3、请各镇街于2021年5月28日下午6点前,统一报送签好的种植协议(每户一式三份);报送至曹县农业农村局农技站。全县3万亩种植任务签满后,不再接收种植签订协议。

 

请各镇街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种植大户、种植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积极参与。

联系人:张同海   18053065128

        王存然   18053065199

 

曹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14日

 

附件:2021年曹县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协议

 

2021年曹县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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