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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县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组织机构代码: 日期:2021-12-06 17:47:02  发布人:cxnyj  浏览量:524

 

曹县农业农村局文件

 

曹农字〔2021〕48 

关于呈报《曹县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报告

 

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鲁农科教字〔2021〕13号)、《菏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菏农科教字〔2021〕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曹县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现予以呈报。

附件:曹县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曹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24日


曹县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菏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农科教字〔20217精神,为做好我县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围绕“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按照“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育”原则,突出抓重点、抓要害、抓落实,优化课程设置,创新培训方式,分层分类施教,推进技能培训与学历教育协同、提升能力与延伸服务衔接,统筹实施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能力提升、种养加能手技能培训、农村创新创业者培养、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培育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示范培训等行动,加速培育壮大适应产业发展、乡村建设急需的高素质农民队伍,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

二、目标任务

2021年,继续发挥好农广校培训基地的主阵地作用,在全县分类分产业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共培训620人,重点开展粮食种植、蔬菜种植两个产业的轮训计划,其中市县农广校组织培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550人、省农广校组织培训高层次农业人才70人。12月上旬完成培训任务,12月底完成绩效考核。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17月)

1.安排部署。研究定并上报实施方案,召开相关会议进行安排部署。

2.遴选培育对象。由各镇牵头,采取自愿报名、村组推荐的形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拔学员,登记造册,审核后确定为培训对象。

3.确定培训机构。确定县农广校为项目实施单位,按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培训工作,确保培训质量。

4.建立培训学员和师资库。聘请省、市专家和县农业农村等部门高中级技术骨干为培训教师,组建讲师团,与在全县范围内选拔出来的学员,审核后建立农民培训学员和师资库。

5.征订编印培训教材。结合农民教育培训需求,除征订上级统编教材外,还要根据培训内容和要求,选购与实际产业结合紧密的实用生产技术培训教材。

(二)实施阶段(20218月-12月)

1.生产技能培训。聚焦聚力保障粮食安全与重要农产品供给,紧紧围绕主导产业发展,根据农时季节,8、9两个月份组织实施粮食产业生产技能培训两期,围绕小麦、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生产,开展良种推广、防灾减灾、科学施肥用药、低碳绿色生产管理技术和粮食作物机收减损,加强农机手操作技能等技术培训,促进粮食丰收。围绕特色产业发展,开展蔬菜产业生产技能培训两期,提升蔬菜种植管理水平。根据实际本着实用实效的原则,采取农民群众喜于接受的技术讲座培训和田间课堂培训相结合。

2.集中培训。10月下旬至12月上旬,按照省统一要求,实行“六统一”(培训计划、培训教材、师资调配、培训资料、考试考核、发放证书),组织参加省市统一培训,重点培训生产管理与市场营销知识,引导农民调结构、转方式,创品牌、增效益,同时以各种惠农强农富民政策解读为重点,宣传涉农法律法规、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加开党史学习教育课程,将党史学习教育融入农民教育培训,统筹推进、系统部署,教育引导农民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3.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健全参训学员个人档案,建立全县高素质农民人才信息库。  

(三)跟踪服务(2022年-2023年)

持续跟踪农民训后产业发展,对学员进行跟踪指导服务,建立培训机构和学员的长期联系制度。

1.引导抱团发展。指导农民在产业发展、生产服务、营销促销等方面开展联合与合作,通过专业合作、资金合作、股份合作等形式发展多元化、多类型合作经济组织,帮助高素质农民抱团发展、协作发展、互补发展。

2.搭建交流平台。积极开展各具特色的农民技能大赛、培育成果展示、农企对接和典型交流等活动,搭建高素质农民互学互助平台,引领农民参加多种形式的展览展示、发展论坛和技术技能比赛,创造机会条件,拓展理念视野,与金融部门、龙头企业充分有效对接。

3.延伸跟踪服务。跟踪农民训后产业发展,开展政策宣讲、项目推介、技术指导等延伸服务,开展多种形式的对接服务活动,从农业科技发展、农业园区规划、生产资料供应、农产品市场拓展、农业金融担保、农业品牌建设等方面开展为农服务。

4.坚持示范引领。充分挖掘一批优秀学员,总结模式,推广经验,树立宣传先进典型,集中力量和资源支持典型发展,发挥农民自身的引领示范作用。

5.完善政策体系。完善农民培训政策支持体系。针对高素质农民产业发展需求,根据我县实际情况,促进县农广校全面改善培训条件,充实教师队伍,特聘一批省市院校知名专家教授授课,全面提升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充分利用农业部门自身专家优势,鼓励乡土专家进村入户集中培训,增强教学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对高素质农民的信用评价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加强党对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农民教育培训纳入地方“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重要议程,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管理,任务落实到人。

(二)高标准遴选培育对象。按照需求导向,认真开展培育需求调研,组织遴选好培育对象。结合我县农业产业和从业人员情况,优先培训真正从事农业生产,迫切需要提升素质和生产技能,有一定的生产规模、具有较高职业道德素质和文化素质、自愿接受教育管理和教育培训活动的农民作为培育对象。对符合培育条件的农民,本人自愿申请,由所属乡镇办事处推荐统一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合格后,建立培育对象档案台账。通过农民教育培训申报系统自主申报的,优先纳入培育对象库,一并建立台账。

参加省校培训的高层次农业人才入选条件是:具有高中(或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水平,年龄在18-55周岁,具有较大生产经营规模和较强资金投入能力,已经成为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领办人或具有一定产业基础的家庭农场经营者,有较好产业基础并有意开办家庭农场的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骨干,以及具有较强农业创业意愿的返乡创业大学生、中高职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和退伍军人。培养重点面向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以及在农业领域等,从事农业生产组织、设备作业、技术支持、产品加工与销售等管理服务的人员,提升经营管理和市场开拓能力,促进农业企业和主体健康发展,带动农民共享产业增值收益。

参加市县农广校培训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入选条件是:年龄不超过60周岁,具有一定文化基础和学习能力,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骨干和农业企业负责人,且乐于帮助和带领周边农户共同发展致富,具备一定产业基础。重点面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小微农企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头人开展培训,提高生产经营水平和带动小农户发展能力。

(三)强化培训管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巩固管理者队伍,增强统筹协调、组织管理、教学教研、开拓创新能力。根据培育对象与培训类别制定差异化的培训计划与培训内容,综合采用课堂教学、实习实践、线上培训等多种培训形式,提高培训针对性和质量效果。将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大政方针、农业产业发展形势趋势、农业安全生产、农担融资及小微企业创新创业扶持政策等纳入培训内容,统筹用好区域内优质教育培训资源,依托农民实训基地及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强镇、农业企业、家庭示范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平台,积极开设田间课堂,拓展实训领域,提高实习实践在培训中的比重依托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山东省农民线上教育培训系统等在线学习平台,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和考核,鼓励农民自主学习。重视系统评价,充分利用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培训在线监管和绩效评价,及时组织参训农民对培训教师、培育基地、培训组织和培训效果进行线上评价,实现参训农民基本信息100%入库,培育全程可监测可追溯。

(四)强化政策扶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对优秀的高素质农民,在土地流转、财政支农项目和惠农政策、税收、金融、保险等方面给予优先扶持。

(五)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多种途径,大力宣传开展农民教育培训的重大意义、成效做法和相关扶持政策,充分挖掘高素质农民在发展现代农业、推广农业科技、提高生产经营能力、带领群众致富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典型事迹,系统总结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好经验好做法,引导学优争先,积极弘扬“学习光荣、素质高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高素质农民发展的良好氛围。

(六)强化信息报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并通过农民培育工程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填报培育信息,边总结边规范,按要求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总结,对在培训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上报,以便工作顺利开展。加强信息反馈,如实反映我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开展情况。

(七)强化项目监管。按照全过程培育的要求确保资金使用效果,积极开展年度资金专项审计、专项检查和绩效考评,严格过程监管,确保规范培训。农民培训上级专项财政资金共计169万元,培训人员620人,严格按照省市县有关要求管理使用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培训机构凭培训台账和有关资料到县财政局报账。严格培训资金使用范围,主要用于需求调研、宣传引导、培训组织、培训过程、跟踪服务、能力评价和规范管理等培养全过程。培训资金主要支出范围包括:培训教材费、教师授课费、学员费、其他相关费用。

培训教材费,指文字教材、实用技术资料印刷等方面支出。

教师授课费,指授课教师课时费、交通费食宿费等方面支出。

学员费,指学员食宿费、学习用品费、培训场所租用费、实习实训讲解费、参观考察交通费、准军事化管理服装费、学员培训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等方面的支出。

其他相关费用,指培训宣传、组织招生、培训证书印制、档案整理、信息化手段利用、耗材购置、跟踪服务、绩效考核等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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